《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4年修订)》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2000年6月由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原外经贸部发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同时停止执行。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如下: 云南省 1、优质桑、蚕的种植、养殖及产品的开发生产 2、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后续产业开发 3、节水灌溉技术开发及应用 4、煤炭加工应用技术开发和产品生产 5、特色食用资源开发 6、马铃薯产品深加工 7、天然橡胶、亚麻的加工及开发 8、动植物药材资源开发生产(列入国家保护资源的除外) 9、铜、铅、锌、镍有色金属矿的勘探及开发 10、磷化工产品生产 11、轻型车用柴油发动机及零部件制造 12、城市供气、供热、供排水管网建设、经营(大中城市中方控股) 13、旅游景区(点)开发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保护和经营 14、公路旅客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