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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主要职责  经济合作办公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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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政务公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是贯彻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是改进施政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迎接“入世”挑战,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保山市政务公开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政务公开的范围:五县、区政府及政府职能部门。
  政务公开的内容:(一)县、区政府公开的内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都要向群众公开。重点是事权、财政、人权的公开。事权公开主要包括,县、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行政审批情况等;财政公开主要包括,县、区政府财政预、决算情况,大额度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重要物资政府采购情况等;人权公开主要包括,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评选、表彰、先进模范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等。(二)县、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办事公开,包括:部门、单位的职责;办事依据、程序、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在机关内部还要把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向干部职工公开。各县、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并细化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的形式及时间要求
  政务公开的形式应从实际出发,灵活多样。一是建立政务公开栏,要在群众便于观看的地方设置公开栏,并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和在公开栏旁边设立意见箱。这是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进行公开,增大公开的内容和覆盖面。三是有条件的县、区要建立政务公开大厅或中心,把一些具有审批职能和对外服务的单位集中起来。实行一条龙服务,以规范权力运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办事透明度。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严格公开程序,建立监督保障机制
  为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可信,有效地防止假公开,在推行政务公开中,要对公开的内容由有关机构认真审核把关,保证公开的真实性。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方面的人士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进行评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在搞好县、区政府及所属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同时,对乡镇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工作要不断总结、完善、巩固、提高。
  对在推行政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免去所任职务;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在政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市、县、区监察机关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协助政府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努力,逐步实现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使之成为政权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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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合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开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利用外资的工作部署;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开展经济社会合作的相关政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二)负责市外资委的日常工作;研究全市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我市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工作规划和中、长期计划;汇总编报和下达全市年度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指导性计划。
 (四)承办市政府决定的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及区域经济合作;协调重大引资项目的考察、论证、审批、实施等工作;承担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交往中涉及市级党政领导的活动安排。
 (五)指导、协调市投资、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改善投资环境;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企业服务和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受理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诉。
 (六)管理、使用市政府核拨的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工作合作的专项经费,对符合条件的跨省经济合作项目进行认定,会同财政部门对申请使用跨省横向联合资金贷款贴息项目进行审核上报。
 (七)调查研究、收集信息,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的决策依据;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信息网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网络建设和网上招商、开展网上咨询服务。
 (八)指导五县区招商部门业务工作,督促、检查全市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工作计划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项目的开发、编制、储备、推介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意见》、《保山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十)完成好市委、市政府和省经合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政府经济合作办公室设四个职能科室:
(一) 综合科
  处理机关日常政务,搞好综合协调服务;建章立制并督查落实;负责全办性的会议组织和文件起草;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人事、保卫、后勤服务、车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会工作;负责上级党委安排的组织、宣传、纪检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安排的相关工作。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招商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我市对国内外招商引资和经济社会合作规划和中长期计划;汇总编报和下达全市年度招商引、经济社会合作指导性计划;牵头参与、组织剩(市)政府对国外和港、澳、台的重要招商引资活动;牵头参与、组织省(市)政府组织的国内重要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工作;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及资料进行宣传、推介、跟踪、服务;协调组织重点项目的谈判、签约;参与东盟—中国“10+1”自由贸易区有关招商引资活动,承担国内外招商引资、经济社会交往中涉及市级党政领导的活动安排;承担市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相关工作的调研。
  负责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及全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项目的前期综合汇总协调和推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企业、开展项目的开发,收集、筛选、分类、汇总、储备、推介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县区开展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优选和预可研以及上报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重点投资商名录库建设和管理。
(三) 政策法规与信息科
  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相关政策、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起草、宣传、咨询、完善工作;研究全市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处理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研究国家及省有关行业发展扶持政策,为我市新上项目提供政策、法规指导服务;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及投资、便民服务信息网络,负责网络宣传、网上招商,并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受理各类投资政策、税收政策、证、照办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等事项。
(四)、督办科
  负责协调、服务、管理市投资、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对“窗口”部门联办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督办落实和管理服务;督促检查全市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工作计划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经济合作工作计划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绩效评价;综合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改善投资管理环境,配合协调有关部门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行政措施,改善投资环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对外来投资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受理外资企业提出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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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2207199
  副主任2207331
  综合科2207288
  招商科2207338
  督办科:2207198
  政策法规与信息科:2207332
  投诉电话:2207169
  隆阳区招商局:2122582
  施甸县经合办:8121752
  腾冲县招商局:5136804
  龙陵县招商局:6127927
  昌宁县招商局:7130199
主办:云南省保山市经济合作办公室(招商局) 联系电话0875-2207338 E-mailbsjhb@bsinve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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